出自司马迁《报任安书》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屈]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菙楚受辱,其次剔[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出自两汉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原文:
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也。***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也。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司马迁从父亲的言谈话语之中看出参加封禅泰山的大典对光宗耀祖是何等重要。
司马迁没有辜负父亲的愿望,即使在受了宫刑之后,仍矢志不移,决心忍辱完成父亲未竞之业。
他在给好友任安的《报任安书》中,表达了他受刑之后的痛苦心情,并提到写作《史记》的意图和完成的决心。就在这篇著名的书信之中,司马迁把泰山融入千古名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可见,在司马迁的心目中,泰山是一个庄重、威严、雄伟可亲的象征。
后来,人们使用“泰山”、“鸿毛”这两种轻重反差极大的物体来比喻轻重悬殊的两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