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新库存股份机制将于6月11日生效,提升上市制度竞争力,支持香港资本市场发展。发行人将享有更多灵活度,确保股份交易公平有序。
香港联交所新库存股份机制将于6月11日生效
香港***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近日就有关库存股份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刊发咨询总结。修订将于6月11日生效,旨在提升上市制度的竞争力和支持香港资本市场持续蓬勃发展。
《上市规则》修订主要包括:允许新上市申请人在上市时保留其库存股份,但库存股份再出售须遵守与发行新股相同的禁售期规定;要求发行人放弃有关须经股东批准的事项投票权。
修订还将库存股份从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或有投票权股份中剔除;要求发行人在说明函件中披露拟购回的股份是否会被注销或保留作库存股份的意向。
香港***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市场非常支持引入新库存股份机制,相信有关措施可为发行人提供更多灵活度,方便其通过股份购回及再出售库存股份管理资本结构。同时,确保股份交易公平有序,并保障股东获得一致及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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