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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职场当中这种借玩笑为名的******还是挺多的,各行各业都有,***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但是要通过法律去认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最常见的***是以肢体行为对他人进行***。这是最容易识别的一种***方式。
远的不说,前两天就看到一个***,两个身穿工作服的人走进一部电梯,前一个可能是位女士,进电梯后就去按楼层按钮。另一个人估计是位男士,直接从后面抱住前面那位女士,可能还触碰到了敏感部位。
女士奋力挣脱后,回身用手指着男士说了些什么,接着电梯门开了,那位女士怒气冲冲地离开。事后有新闻说,这位男士因为***被治安拘留了。
这位女士遭遇的就是最常见的***方式——肢体骚扰。
但是还有很多***是我们无法直接识别的,比如言语、文字、图像。这些***方式比较隐晦,让人很难分辨。
比如在公共场合开黄腔、讲黄***;再比如给异性同事发暧昧、挑逗的短信,或者是发***图片等等。
这些***之所以隐晦,一方面是它们往往以同事间的玩笑为借口,让人不好分辨是玩笑还是骚扰。***的言语、图片、文字,要求其中有露骨的性暗示或相关表达,可这其中的度并不好把握;
另一方面它们很难取证,因为***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违背了被骚扰人的意愿。你坐在那里听,如果没有明确表明不想听,那你也很难证明对方违背了自己的意愿。
这种情况在职场上比较常见,工作之余一些男同事难免会跟女同事进行调侃,这些开玩笑,再进一步,就可能演变成职场***。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违背他人意愿”,骚扰者的行为违背了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会引起被骚扰者的心理抵触、反感等,骚扰者是出于一种带有性意识的故意,即骚扰者明知自己带有性意识的行为违背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具体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是言语形式、图片、文字形式、也有直接肢体接触形式,言语***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在工作场所、饭桌上开黄腔、讲黄笑话、用下流语言挑逗和暗示等即属此类;文字及图像***属于环境型***,即在受害者所处的环境中展示不受欢迎的、具有侮辱性的、有关性的图片文字;肢体行为***,属于比较常见的、最直接也最令人表现出强烈反感意愿的***行为方式,包括不必要地故意碰触、抚摸异性敏感部位,诱导或强迫异性看***录像、图片等行为。
由于很多时候职场上的***行为人是领导、是长辈,被骚扰者碍于礼貌,拒绝得不够直接、明确,这就很麻烦!前面说了,构成《民法典》中的***侵权,必须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前提下。如果事发时你情我愿,事后一方提出受到骚扰,就尴尬了!搞不好还会被反告侵害名誉权甚至敲诈勒索。所以,不愿意就必须大胆、直接、及时说出来。
这不只是在职场上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在社会上任何一个地方地点可能都会存在这一现象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第一在学校里有很多这些行为,因为都是学生而且情窦初开的年纪,对着异性有着天性的向往,而且有些人也不敢直接表白所以那种通过玩笑的方式来占便宜的简直不要太多。
第二就是那些结婚现场的那些伴娘伴郎之间的故事了,有很多人通过婚闹的方式来做游戏让那些男性可以堂而皇之的占便宜甚至有些人公然的伸出自己的咸猪手,包贝尔结婚的时候不是有人这样整柳岩吗?最后闹得沸沸扬扬的
第三那就是提问时说到的那些职场上的一些潜规则了,什么升职空间啊等等,然后有一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啊逼着人做不愿意做的事。
第四就是那些驾校学校里的事儿了,有些男教练通过练车的一些理由公开的占取便宜,尤其是没事就开个玩笑什么的***让那些女学员都会脸红
反正总体的一句话这样的情况到处都会存在,只能说女性朋友在外面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不然很容易被人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