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讳:隐瞒。受审讯的人全部承认所做的事情,毫不隐瞒。
“不”的基本含义为副词;引申含义为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如不去、不多。
在日常使用中,“不”也常做副词,表示无须前面的先决条件而出现后面的行为和状态,如不问而知、不寒而栗。
供认不讳,汉语成语,拼音是gòng rèn bù huì,意思是坦白地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
成语出处
《张文祥刺马案》(清代):“此刻我已将他们这些没天良的强盗软困在这里,这个为首的也已供认不讳了,只看你打算怎生发落他们。”
供认不讳的解释:坦白的承认自己所做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 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案件中的供认不讳的意思是嫌疑人对案件中发生事情的真实性承认,对嫌疑人的指控认同。
供认不讳的意思是,他对自己所做的罪行坦白,也承认那些事情都是自己做的,没有一点隐藏。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词语进行造句,比如,他供认不讳的态度,让我们感觉特别的高兴,希望她以后能够改过自新,做一个好人
意思就是受审讯的人全部承认所做的事情,毫不隐瞒。
读音
[gòng rèn bù huì]
引证
清·袁枚《续新齐谐·鬼状》:公赴司请拘凶犯,臬司交公带讯,供认不讳。
例句
这个犯罪嫌疑人对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义
和盘托出 直言无隐 全盘托出
反义
供认不讳的意思是,对于我的所有言行,我全部都坦白,我也全部都承认。我们可以直接用这个词进行造句,比如,这个***在审讯过程中供认不讳,我们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希望她以后可以成为一个好人
供认不讳
[ gòng rèn bù huì ]
基础释义:
意思是坦白地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
出处:
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对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